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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3 13:29:2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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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相关工作部署,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立足学校实际,积极响应改革要求,落实改革精神,努力探索和实践,扎实推进学生会深化改革工作,现将我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        

(一)全面落实党委的统一领导        

学校党委于9月22日印发《南昌工程学院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工党发[2020]78号),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统筹谋划,明确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周敏丹副校长分管学生会工作,校党委负责教学工作的汪胜前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成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保卫部、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处理学生会建设管理中涉及意识形态、指导教师师德师风、机构调整、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  

(二)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明确校团委副书记赵丽芬同志担任学生会指导教师,校团委办公室张建涛同志担任学生会秘书长。对于学生会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和对外联络等事项,学生会建立了以部门发出申请,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学生会秘书长同意,提请校团委书记(副书记)批准,校团委办公室协调落实的一套成熟的工作流程。  

二、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一)进一步明晰校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        

一是明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二是明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聚焦主责主业,定期听取与收集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二)进一步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学校于2019年第十五次学代会开始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改革后,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层级,原有业务中心已全部转为由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社团。在学校已印发的改革文件和学生会章程中,明确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级学生会组织、院级学生会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定期组织召开校、院两级主席团联席会议,积极构建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沟通联动工作格局。推行“活动项目申报机制”,校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采取学生分会主动申办、轮流承办等方式进行。  

(三)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按照“结构科学、人员精干、运转有序”的原则精简工作机构和人员,2020年9月完成学生会机构调整,并明确人员编制。学生会现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新媒体部、权益维护部、文艺部、体育部等6个工作部门。学生会总人数45人,其中主席团成员5人、工作部门负责人2-3人,其余均为工作人员。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未设置其他职务。  

(四)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学校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12月召开第十四次和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的原则。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均经由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院组织选举产生。第十四次和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别为296名、187名,均超过所联系学生1%的比例,覆盖了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三、明确从严标准,打造一流队伍        

(一)严格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标准程序。        

一是在2020年10月学生会工作人员选聘工作中,已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二是改革后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超过50%的人员具有学院学生会工作经历。  

(二)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一是国学联二十七大召开后,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通过召开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并借助新媒体平台宣传会议内容。二是学习贯彻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学生干部队伍,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三是明确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院团委在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指导教师及工作人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结合问题性质和具体情节,由校团委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确定。  

(三)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明确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进行一次述职考核,述职评议会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相关同志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评议会将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下发给相应学院,学生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学院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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